会议听取了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(纵十路至象镇互通段)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、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、监理总结报告以及工程验收鉴定报告。经现场核验及审阅有关资料,与会专家一致认为,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(纵十路至象镇互通)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合理,各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,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,较好地控制了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,达到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要求,符合验收标准,同意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(纵十路至象镇互通)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。
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 (纵十路至象镇互通)起点位于纵十路,终点与厦漳同城大道象镇互通顺接,路线全长6.533公里,项目总投资约25.16亿元,工程建安费约13.92亿元,按城市主干道及一级公路标准设计,道路红线宽70米(含绿化带),设计标准为:主车道60公里/小时,双向八车道;辅道30公里/小时,双向四车道。项目建成后,对完善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布局,构建厦漳两市快速通道,疏解漳州高新区过境交通压力,带动漳州高新区开发,增强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。